1.企业近5年承当过下列6项中的4项以上工程的施工总承揽或主体工程承揽,工程质量合格。
2.企业司理具有10年以上从事工程办理工作经历或具有高档职称;总工程师具有10年以上从事修建施工技术办理工作经历并具有本专业高档职称;总会计师具有高档会计职称;总经济师具有高档职称。
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办理人员不少于300人,其间工程技术人员不少于200人;工程技术人员中,具有高档职称的人员不少于10人,具有中级职称的人员不少于60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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